第一条 为规范中采智信网投标保证金管理,有效维护中采智信网招投标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收取对象
参加中采智信网投标的所有单位。
第三条 收取标准
3.1综合招标:保证金按最低1万元/次缴纳,可视项目实际情况增加(具体金额以标书要求为准)。
3.2除综合招标以外的:
3.2.1供应商参与建工集团本部项目招标时,每次投标前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根据标的物料种类、数量、预计中标金额大小确定保证金金额(具体金额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
预计中标金额(Z)
|
保证金收取金额
|
Z≦200万
|
2万元
|
200万<Z≦400万
|
5万元
|
Z>400万
|
10万元
|
|
3.2.2供应商参与建工集团本部项目以外的招标时,投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起(具体金额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第四条 收取时间
至少于所参加的项目开标前一天缴纳。
第五条 办理程序
5.1保证金以网银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汇款摘要必须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综合招标还须注明对应的投标项目名称(与招标公告一致)。
5.3凭银行转账单复印件到财务部开具收据。
5.4缴纳时间以保证金到我公司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第六条 退款办理
6.1交款、退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6.2到期时间:未中标的供应商保证金到期时间为招标结束当天;中标的供应商保证金到期时间为招标结束与招标方签订购销合同,并按约定将合同履行完毕;进入谈判的供应商保证金到期时间为发布中标公示当天。
6.3投标保证金到期后需在线上提出退款申请,如需开具服务费发票的须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开票信息,我公司收到退款申请及开票信息并核实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6.4退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网银转账方式并原路退回到投标单位支付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退回原打款账户的,投标单位需按原交款金额开具收据交于平台(交款单位:河北建工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款事由:退回投标保证金(加盖财务专用章)),并出具收款账户信息更改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我公司收到收据及情况说明并核实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6.5投标单位保证金到期不办理退款申请的,视为延期,我公司也可根据投标单位要求以及缴纳保证金金额,延续保证金期限。
6.6退保证金一律采用网银转账方式并原路退回到投标单位支付保证金的账户。
第七条 违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1投标单位不根据中采智信网各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条款进行投标的;
7.2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不与项目签订合同的;
7.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7.4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7.5不按时、不保质、不保量将货物送往工地的。
第八条 注意事项
8.1保证金必须以网银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入河北建工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其他缴纳方式无效。
8.2保证金不计任何利息。
第九条 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河北建工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石家庄西王支行
银行账号:75220188000078821
第十条 保证金咨询热线:400-136-8839 转2
第十一条 收款收据及相关资料接收地址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石获南路66号建瓴嘉苑B座14层
收件人:吴嘉玮
电 话:0311-68026032
中采智信网